表決權信托憑證
表決權信托憑證是英文Voting Trust Certificate的縮寫,表決權信托憑證是一種可轉讓的憑證,證明股票已存入表決權信托,確認股東已放棄其表決權利。表決權信托是把股份的表決權轉讓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持有該股份并行使其表決權。在表決權信托中,受托人持有的表決權與受益人所享有的股份所有權互相分離。受托表決權具有獨立性,受托人在受托期間行使表決權不受原股東的干預,信托制度給予了受托人極大的權力空間。這使表決權信托成為獲取公司控制權的重要法律手段。這種在美國法上產生的特殊制度,正在被大陸法系的一些國家(如日本)和地區(qū)(如臺灣)認可和引進。
表決權信托作為信托形式之一種,既具有一般信托的一般特點,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這種信托關系的客體是表決權。一般的信托關系的客體均為財產或者財產權。表決權是不同于一般的財產和財產權的,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雙方當事人一方為表決權受托人,另一方為受益所有人,后者應當由享有表決權的股東擔任,不享有表決權的股東則不能成為表決權信托的受益所有人。2表決權信托具有不可撤銷性。也就是說,除非全體當事人之間具有合意,一旦成立表決權信托,則不容一方當事人任意撤銷。3表決權信托具有期限性。例如在美國,表決權信托的有效期限通常不得超過10年,而對于財產信托則可以有更長的期限,也可以由當事人自由約定。總之,此信托是圍繞表決權的信托,表決權的特質決定和影響了表決權信托的內容和形式,這是其最根本的特點。
典型的管理型股權信托結構之一有如美國公司法中所定義的表決權信托(Voting trust)。所謂表決權信托就是委托人通過表決權信托協(xié)議把股票過戶給信托機構,而信托機構則發(fā)給委托人受益憑證,該受益憑證可以轉讓。美國的的法庭并不是簡單地從是否采取了信托這種方式來判斷一個表決協(xié)議是否為表決權信托。只要具備了表決權信托的主要本質特征,法院就認定該表決協(xié)議本質上就是一個法律上所定義的表決權協(xié)議,并要求該協(xié)議必須履行上述法定設立和登記程序。 在美國,表決權信托常被用于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公司分拆過程中,以便對重組公司控制權進行臨時性的接管,以平衡利益各方對公司的控制。